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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新大地集团〔2011〕24号
内蒙古新大地集团
关于开展合作单位评级和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

集团各部室、分公司、子公司、项目部:
为了加强合作单位队伍建设,扶持合作单位共同发展,贯彻落实《内蒙古新大地集团合作单位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,经集团合作单位等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,12月8日—12月20日开展评级和资料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公司由指定副总以上领导督办合作单位资料申报工作,组织本公司和合作单位详实填写相关资料。指定负责人名单请于16日随相关资料上报,合作单位评级工作将同绩效考核挂钩,具体参照人力资源部要求进行。
二、凡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批准设立的、与我集团合作满一年,工程质量合格以上,认同集团文化理念、愿与集团进行长期合作的公司均可申请等级评定。
三、各公司合作单位评级申报材料统一执行以下标准:
(一)工作业绩材料
2010年、2011年与新大地集团合作的工作业绩(承揽工程项目名称和类型、合同金额、本年度产值、工程质量、安全、进度情况)。
(二)合作单位年度管理总结报告
(三)公司评语及评级、晋升级别申请推荐,(对合作单位履约情况、工程完成情况、管理情况、综合素质、推荐申报或者晋升级别等进行综合评价)见附件1。
(四)公司管理材料
1.组织体系: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图;
2.用工情况:公司长期聘用的员工(含管理、技术骨干人员)、技术工人、熟练工人配备情况(见附件2、3);
3.管理制度:质量、安全、财务、人力资源等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(可以电子版报送);
4.施工设备:现有的设备、仪器情况(见附件4);
5.垫资能力(由合作关系所在公司出具2011年垫资额证明材料);
6.合作关系:认同及执行新大地集团精神及理念情况,与各公司及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合情况(由公司出具证明材料);
7.工人权益保障:工人薪酬支付情况、民工生活条件及其他权益保障措施情况;
8.获得荣誉情况:荣誉证书复印件。
四、各公司请于12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(必须填写本公司推荐申报意见、评语、加盖公章)及附件,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集团综合部范志刚处,邮箱:350233327@qq.com,电话:15134806778,小号:61778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八日
主题词:行政事务 评级△ 资料报送△ 通知
内蒙古新大地集团 2011年12月8日印发
共印19份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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